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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列流程注册成立公司: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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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协议书(格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特签订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为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发起人为: (1) (2)......(发起人为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发起人为法人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住所地、联系方式)各发起人共同委托为代理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3.公司宗旨为: 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5.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房产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万元,其他设施万元,现金万元,商品万元。 6.各出资人认缴资本情况如下:(1)以出资,折合人民币万元。(2)以出资......7.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存入银行,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公司的筹务工作由全体出资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此处可详细列明各筹备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因过错完不成该工作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 9.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10.各发起人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返还。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订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11.筹备期间工作由统一高度,各发起人应积极配合。 12.本协议一式份,于年月日于地签订。发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在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产生的债务进行清偿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不过需要主要以下事项: ( 1)追偿主体适格。 ( 2)追偿理由的充足和范围确定。追偿的理由,是自己向合伙企业债务的债权人清偿连带债务时超过合伙企业内部确定的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追偿的范围也仅限于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 ( 3)追偿前提的存在。也就是在行使追偿权时,各个合伙人的债务份额已经确定。如果不能确定份额,已清偿的合伙人是否超额清偿就需在合伙人平均分担后所得数额的基础上来认定。 ( 4)追偿方式的选择。一般情况下是自行催讨追偿,但也可以提起诉讼追偿。从实践中来看,大多数是在自行催讨无望的情况下,才选择诉讼追偿,但是直接选择诉讼追偿也是可以的。
设立公司协议书(格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特签订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为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发起人为: (1) (2)......(发起人为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发起人为法人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住所地、联系方式)各发起人共同委托为代理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3.公司宗旨为: 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5.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房产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万元,其他设施万元,现金万元,商品万元。 6.各出资人认缴资本情况如下:(1)以出资,折合人民币万元。(2)以出资......7.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存入银行,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公司的筹务工作由全体出资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此处可详细列明各筹备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因过错完不成该工作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 9.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10.各发起人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返还。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订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11.筹备期间工作由统一高度,各发起人应积极配合。 12.本协议一式份,于年月日于地签订。发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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