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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能财产保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保全限...
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一种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因而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 附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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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保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和先行执行措施,因此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和先行执行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确保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里的扣押和扣押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应当注意:1。必须有紧急情况,即被告人或者其他人可能实施某种行为,导致法院未来的附带民事诉讼可能无法或者难以执行。2、财产保全金额不得及时撤销或者相当于被告人的价值。
采取保全措施的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或诉讼中向受诉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或家属提供相应担保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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