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除三种情况之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必...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对于个人因赠与、继承等无偿原因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免征营业税,而且由于转让方无所得,当然也不存在个人所得税。为了打击买卖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于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接受捐赠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有人就想利用个人捐赠房产来逃避纳税义务,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行的。因为中国税法规定三种情形,其他情形下个人接受赠与的房产,都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中国税法对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规定了3种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其中第一种是:房屋产权人将其名下房产无偿赠与他的太太、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2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3,410人已浏览
2,0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