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分割共同财产应考虑的因素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应当平均分,拿去物价局对房产估值,然后一方拿钱,一方要房。根据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本法并未采取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财产分割中不考虑引起离婚的个人责任,而是采取离婚过错赔偿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应当平均分,拿去物价局对房产估值,然后一方拿钱,一方要房。根据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约定优先原则。 (二)平均分割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1、考虑财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 有些财产特别是生产资料不宜分割,否则将损害财产的效用或者经济价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同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对不宜分割的财产要作为一个整体的分割。 2、考虑一方学习和工作的需要 夫妻一方在学习或工作上对某项物品有特殊需要的,可以优先考虑该物品分给这一方,如果双方都需要,则考虑哪一方更需要。 3、考虑生活的需要 对一些家庭生活用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合情合理的分割。 4、考虑财产来源 对一些特定物品,如与人身关系密切并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奖品等,可以根据物品来源,分给获得一方所有。其他一些共同物品,如果没有特别实际需要的,也可以考虑财产来源分割。 5、考虑对家庭付出的大小 双方当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分割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则应当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补足。 6、考虑是否存在过错 在司法实践中,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结婚几年才算共同财产的法律知识,由此可知,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如其它疑问,欢迎向110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