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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二套房贷款政策: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
1、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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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不同阶段住房需求都不同,贷款“战术”理念也不同。苏州新婚夫妻贷款买房,贷款金额占工资收入的多少合适?苏州二套房是卖房用公积金还是商业贷款划算?父母为子女买房,自己还是子女的名义买呢?1、新人结婚买刚需房苏州的李先生和女友俩人,每月加起来有2万左右。2016年,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小户型。专家建议:首先,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如果贷款买小户型,建议房贷总额控制在100万-150万之间,每月月供不超过月工资总和三分之一。如果是准新人首次贷款买房置业,使用公积金或者组合贷款比较实惠。其次,还款方式建议选自有还款,如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为避免日后的财产纠纷。2、已婚家庭生子换房苏州的华先生老婆刚生完小孩。想把现有的小户型房子换大的,华先生的困扰是该不该卖掉这套房子来凑齐二套房的首付款。专家建议:像华先生的家庭情况,建议选一套大三居。用商业贷款显然适宜,名下有一套无贷款的住房,按照他这种情况再买房将会被算作首次贷款,首付比例25%,利率也会有相应的折扣,所以不用卖掉现有住房,可以将名下这套住房出租,用租金来抵贷款月供。3、辣妈贷款购买学区房朱小姐女儿要上小学,她想在女儿上学前购置一套学区房,因为先生长年在国外出差。她和爱人现在手头上有约100多万元的储蓄。专家建议:案例中朱小姐的老公长期在国外出差,基本只有她与女儿居住,建议购房面积不宜大。家庭存款100多万,可全款购房。另外,因为学区房的房龄较老,买房贷款也需考虑自身年龄因素。4、父母为子女贷款购房徐先生的儿子大学刚毕业,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趁今年贷款政策较为宽松,在远离市区的地方购买两居房,将城里的房子做儿子婚房。专家建议:银行贷款相关规定,商贷限制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岁,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不超过70岁。专家指出,贷款买房时要考虑银行对借款人年龄的限制,一般,银行为借款人评估还款年限时,均以年龄为基础。年龄越小贷款年限也就越长,反之年龄越大,贷款年限则较短。像徐先生这样的购房者可以以子女名义作为贷款人,可申请的贷款年限较长。
1、购买 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 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4、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 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1、购买 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 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4、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 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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