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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的主体须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2、公司必须陷入僵局,即客观上存在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情形。 3、公司僵局的继续存...
解散的情形共有五种: 1、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通过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章程没有规定解散事由时,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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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二、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 4、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经过清算,最后消灭其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有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形式。一、自愿解散是基于的选择,是公司自治的体现,包括四种形式: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未形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而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在合并或分立过程中解散。二、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行政机关的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判决而被迫解散。解散分三种:公司被吊销营业引起的公司解散因责令关闭公司不得不解散因公司被撤销引起公司解散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法院应股东申请,依法判决陷入僵局状态的公司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公司经营出现僵局的,通过其他方式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的情形有: 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4、公司被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 5、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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