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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指定赠与给女方的话,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
1,房屋是婚后购买,但是是男方父母出资,如果是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的话,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针对婚后实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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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男方父母出钱给买房子,是对小两口的赠与,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的。但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买完房不久就离婚了,我想女方未必应该分一半,毕竟100万或60万不是小数,男方父母给买房,可不是为了离婚,让女方分走的。故买房后不久离婚,男方父母对分割房产提出异议的,女方应该占少份额,跟彩礼有些相近,虽无明确法律规定(仅个人观点)。至于你问的先还60万的做法,是不会的。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为购买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夫妻二人,那么房屋只是赠予男方一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需要分三种情形分析: 第一种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 第二种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无明确书面约定或声明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三种情形: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剩余房款以贷款形式支付,由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不动产归登记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登记方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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