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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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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鉴定需要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三十日。有特殊情况,不会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2、我国法律规定: (1)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鉴定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司法鉴定程序,即司法鉴定程序,是指根据司法鉴定活动的客观规律制定的司法鉴定的具体步骤。司法鉴定程序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科学规范,保证司法鉴定活动涉及的相关人员的人格尊严,实现司法鉴定的公平高效目标。鉴定程序首先要有鉴定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鉴定和重新鉴定。其次,需要委托鉴定,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定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人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不能完成的,也可以委托公安机关指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当事人不能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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