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
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这一罪名,“两高”的司法解释称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接送不合格兵员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上诉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使犯罪嫌疑人通过政审,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征兵工作中因私人不正当行为,接送不合格兵员的嫌疑之一,应立案追诉:(1)接送不合格特殊条件兵员1人以上或普通兵员3人以上的;(2)战时发生的;(3)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