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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是否可以附有其他附加权利

2021-11-06
立遗嘱可以附义务,遗嘱人立有义务的遗嘱,被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履行义务;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部分附义务遗产的权利,被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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