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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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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
1、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山东产假158天。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应当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增加增加.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发放,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规定的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2、难产,产假增加15天; 三、生育多胞胎,每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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