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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假,法律层面只规定了假期的天数、待遇等等,但是至于江苏婚假有效期,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条例,都没有看到明确的规定。在法律制度空白的情况下...
江苏:婚假3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延长婚假10天=13天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应当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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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单位的病假: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江苏省最长婚假为13天,正常婚假为3天。根据江苏省最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的假期内支付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因此,江苏省婚假最长为13天,正常婚假为3天。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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