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对拒绝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可以要求监护人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只能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强制措施,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强制一方完成探望行为。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综上所述,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中,要规定的事项很多,涉及到孩子的,比较重要的一条是探视权条款。关于孩子探视权的约定要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到时间,又可以细分为探视次数、时间长短等。在探视方面,最好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探望权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子女的人身和探望行为; 相反,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孩子见面,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所谓探视权,又称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视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协助非抚养子女行使探视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