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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年内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无效。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其...
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然后,法律又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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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建保【2010】59号文(八):“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故欲安全交易,至少要等够3年再签订买卖合同!
购买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的部分需要支付10%的综合地价。
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其成交价格高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的,按成交价格的收取综合地价款,但对买房人没限制,不具备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也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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