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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您了解的,对于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时效有如下: 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延长,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期间...
1、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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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可以免除保证人不必再承担任何责任,债权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1.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期限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及延长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是否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可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期限,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及延长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实体请求权归于消灭,诉权也随之消灭,也就谈不上诉讼时效问题。 在以上两种情形中应注意的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并不表示其同时对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必须实际向保证人主张,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一旦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开始,诉讼时效期间起算。
连带责任担保的时效一般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依法约定的时效;债权人与担保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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