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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单位人事部,要求复印一份,而且要加盖公司章,那么才能有法律效力。...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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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者的那一份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可以让公司补办,可以让用人单位将其的那份复印一份,重新签字或盖章即可。 2、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明佐证劳动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
到原用人单位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劳动者申请从教津贴,因为本人劳动合同丢失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影响从教津贴审批的。劳动者可以到原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复印单位留存的劳动合同文本,经用人单位签署“复印属实”,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原单位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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