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决定行政处罚,将作为违法记录存入个人档案——书面档案将保存在原办案单位,永久存档;公安部门的在线审批数据将保...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说明公安机关认定该案不涉嫌犯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有例外,如侦查中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暂时还不能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作出处罚除《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咨询者: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为此,对不服行政拘留决定的人,可由其提出担保人,也可交纳保证金,拘留决定暂缓执行。除此以外,没有收取保证金的规定。 10.22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3人已浏览
1,477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