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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也有无效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发包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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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是在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后进行的,各地的时间不统一,时间为2002年到2003年之间。 具体到你地,你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的强制性规定。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这些强制性规范有: ⑴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⑵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 ⑶代理人超越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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