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的规定:交通事故双方共同请求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维持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达成调解的还应当...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的规定:交通事故双方共同请求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维持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达成调解的还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的规定:交通事故双方共同请求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维持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达成调解的还应当签署调解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