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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保证责任,责任范围本金连带偿还义务,利息部分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
债务人死亡,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消灭,担保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当相应的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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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还不出钱,应当由担保人代为归还,担保人代为归还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的。现在借款人李某跑了,担保人有连带责任的。如果现在担保人起诉借款人属于诈骗潜逃,法院不会受理的,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的,因为,是借款还不出走人,不属于诈骗潜逃,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责任。
1、民间借贷还款期限届满3年后,主债权诉讼时效就会届满后,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抗辩权,主债权无效后,担保也失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务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你作为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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