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此外跟行政强制措施的施行主体...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关条件包括有:出现行政机关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的情形等。《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中有行政强制法中的查封扣押的相关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行政机关有三种处置方式: 第一,没收。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第二,销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三,解除查封、扣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8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