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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到期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即可,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法定解除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便合同还没到期,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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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一般在工伤医疗期内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但是如果双方经协商未续签合同,则合同顺延至医疗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3、所以你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4、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5、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劳动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劳动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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