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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只属于金融容里面的一项,互联网金融包括很多,其中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借贷就是其中之一。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的代表有支付宝、财付通、快钱、微信支付。 (二)网络小额信贷,具网络小额信贷的代表有阿里小贷、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 (三)互联网金融渠道,互联网金融渠道的代表有余额宝、定存宝。 (四)2网络信贷,2网络信贷的代表有人人贷、拍拍贷、宜信。 (五)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的代表有融360、格上理财、平安陆金所。 (六)众筹模式,是指项目发起人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传播特性,向公众展示自己的创意,争取得到足够的认同和支持,募集公众资金的模式。众筹项目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但不能涉及资金或股权。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拖延披露。信息披露应以客观事实,或有事实为基础的客观判断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信息披露的用语应当准确、精炼、严谨、通俗易懂,不得误导,不得夸大事实。信息披露应当充分披露借款项目风险及其不确定性,不得借披露项目信息的名义开展营销活动。信息披露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披露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应就披露内容和脱敏方式事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并协议约定,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披露。从业机构信息披露应当选择通用、常见的形式。记载信息的文件也应以常见的形式进行。记载信息的文件、页面应选择便于读取的格式,不应给信息获取制造额外阻碍。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拖延披露。 信息披露应以客观事实,或有事实为基础的客观判断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 信息披露的用语应当准确、精炼、严谨、通俗易懂,不得误导,不得夸大事实。 信息披露应当充分披露借款项目风险及其不确定性,不得借披露项目信息的名义开展营销活动。 信息披露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披露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应就披露内容和脱敏方式事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并协议约定,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披露。 从业机构信息披露应当选择通用、常见的形式。记载信息的文件也应以常见的形式进行。记载信息的文件、页面应选择便于读取的格式,不应给信息获取制造额外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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