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因土地是划拨性质,则在上市交易时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手续请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
这要与开发商协商,有的是可以直接改名的,有的则是要与开发商、卖方签订三方协议,将安置协议书中卖方的合同权利转让给你,有的买方与卖方签订协议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安置房要先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接下来由法律经验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办拆迁安置房过户需携带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般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5、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三、拆迁安置房过户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由于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
关于安置房如何办理过户 首先,提交需要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2、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 3、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4、测量分户平面图;还有如国被拆迁人死亡情况?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体需要做的程序: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内勤收费;科长审批,主任审批;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
首先要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并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了。 【相关延伸】 问: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答: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是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不可以买卖,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不动产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产权效力。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0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