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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在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前款所称转股价格,是指募集说明书事先约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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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向本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
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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