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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以下几点:(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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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当事人对不居住在中国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原理,原告若要起诉一个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行驶一审管辖权。但为了避免特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给原告行使诉权和法院审理案件带来的诸多不便,《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做了例外规定。那么,那些情况下原告得到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呢一、《民事诉讼法》第22规定了四种情况:(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五种情形:(一)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二)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五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包括一般性的长期保健疗养的地方,如养老院)。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王某和林某是夫妻俩。两人离开家乡外出打工,现在王某要,如果林某在该城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么王某就可以在林某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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