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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的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你表达的很不清楚。如果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后签订的无辜定期劳动合同,则劳动者有权提前一个月解除合同,如果单位违法,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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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违约,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乙方当然可以解除合同。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条件下,按照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必须符合特定条件。例如,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表示不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延期履行的催告在合理的期限内不履行等。如果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甲方和乙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我们通常习惯用甲乙代替合同当事人,但是相对强的人大多喜欢把自己列为甲,相对弱的人列为乙。但事实上,这种强弱只存在于合同之外,甲乙在合同中地位平等。合同条款可能对甲方或某方有利,但不影响对方平等的合同地位和权利行使。因为合同的意思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定。因此,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乙方当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解除合同。
如果是违约解除合同,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合法解除合同,那就不需要赔偿。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违约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合法终止的,不需要赔偿。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并按照应支付的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任务,或者拒绝改正;(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无效;(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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