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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
1、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通常应由申请人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书等证件及资料;2、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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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请流程详解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2、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一、土地使用者本人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准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保证;三、分户建房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四、因建设需要拆迁的,必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五、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当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当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六、在公路、沟渠、河流、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核同意,由辖区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申请宅基地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只要户口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并且没有农村的房产的,即可申请: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国土资源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查——→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张榜公布——→国土资源所、村建设管理站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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