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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 2、一般情况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消灭,末办理抵押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已经抵押是不能买卖的,要解除抵押登记后才能买卖,但如果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买卖行为是有效的。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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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房产买卖有效,因为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有。 2、一般情况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消灭,末办理抵押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主合同无效,那么抵押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肯定无效。但无效并非不处理,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互相返还,有过错一方承担无过错一方的损失。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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