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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起诉再说,人没死就还可以找到他...
1、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案件是要给一张不予立安通知书,上面明确写明不予立案原因。如果想反映可以去可以到它的上级机关申诉,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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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符合立案的条件,就算找不到被告或找不到犯罪嫌疑人,也不会影响诉讼程序的继续进行。 2.对于民事案件来说。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限为2个月。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同样可用公告方式送达判决文书。判决书经过2个月公告期,待判决生效后,原告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人情况符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范畴,就算找不到被告人,同样可以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3.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是否能够进行刑事立案,关健是要看是否具有初步的证据,已经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予以刑事立案。 至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抓捕,包括网上通缉在内。在抓不到犯罪嫌疑时,案子不会撤销。
没有物质损失,公民报案后,警察也必须出警,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警察出警后,首先要进行调查,发现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告知到有关部门处理,发现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立案进行侦查。对于警察不出警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如果你认为当地派出所的不受理决定是错误的,那么你可以到它的上级机关申诉,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不过派出所立案的依据是你的报案要确实成立,从你朋友的店铺起火不清楚这点看,可能是一般的失火,那派出所是肯定不立案的,你可以去消防问问,看看能不能找到失火的原因,如果是纵火或是他人引起的火灾的话,你可以报案。不知道这个回答你是否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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