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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期限,约定期限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的,应当报上...
一般交警扣车的时限是这样规定的,如果需要验车,20-30天;不需验车,10-15天。一般在交警责任认定后,都会告知处理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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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最长为33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3、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同时,又规定交通事故的车最长扣多长时间: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之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假设现场调查1日内完成,在3日内最后一天委托检验鉴定,包含超期限的,当事人拿到报告最长为66日。均为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1、交通事故处理从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便可以放车,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2、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产生的停车费用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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