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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案件审限是3个月,加上上诉期等在内,耗时3个月左右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样的话,如果是维持原判了,这几个月就等于白费掉了。...
医疗终结后一个月左右起诉到法院,申请法医鉴定。一次诉讼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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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起诉。离婚案件,如果一方认为感情破裂,另一方认为感情没有破裂,原告又拿不出充分证据的,法院一般认定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法院没有错误,所以上诉多是维持原判。6个月以后再起诉,法院凭这个就直接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因为您已经起诉离婚过一次,您去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此时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判离婚的概率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很多。 能不能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你们的婚姻存在可以法定离婚的情形,所以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但是是否符合法定的分居还需要判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是否存在法定可以离婚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失踪、下落不明是要一方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的地方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不联系,没有一点消息,而且时间持续两年以上。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会认定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因为你们双方中一方失踪下落不明,另一方联系不上,所以离婚的时候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不能协议离婚。法院受理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文书,时限为60天,公告送达时限结束以后,法院会根据你们的情况依法判决。
起诉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理由:仲裁是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裁决是即时生效的,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提起上诉。虽然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规定了,仲裁如果违法,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或不予执行,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中,法院只能对仲裁程序进行审查,而不能对仲裁实体问题进行审查,只要程序合法,即使仲裁实体处理不当,法院也不能撤销;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虽然法院审查可延伸至实体问题,但这不是由审判实务部门处理,而是由法院的执行局审查,虽说同在法院,但不同部门之间业务是完全不同的,执行局未必对民事案件完全精通。因此,从实质上而言,一旦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其实体部分即使有错,也几乎无法纠正。而诉讼,依照法律规定,是二审终审的,即使一审已判决了,当事人只要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即是生效判决。也就是说,一个案件可以经过两次审理,如果判决有误,得到纠正的机会要比仲裁大得多。况且,即使是生效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在两年之内,还可以申请再审,虽然这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但如果生效判决也有误的话,至少当事人仍有希望纠正错误判决。因此,个人认为,诉讼的可靠性远远大于仲裁。另外还有一点,许多律师兼任仲裁员,而法官是不能兼任一审和二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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