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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子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
1、女方是否出轨与向其索要抚养费并无关联性。当事人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之中约定未成年子女由男方抚养,并由抚养方全额支付抚养费,该约定对双方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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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按揭房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除了分割共同财产,还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承担,或者将房屋进行变现处理,然后平均分割其中的财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一定要处理好财产分割,不要给自己造成被动,该过户的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等离婚手续办好后,还没有过户财产的,这样给当事人会带来不利影响,没过户就没有产权,不能对财产进行使用和支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综上所述,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的分割应该是重中之重。即便是协议离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双方也应该办理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并不难,离婚双方带着离婚协议书、房产证、身份证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根据双方所占比例计算出各自的份额,然后出具析产证明。这样,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就会比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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