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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指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所以土地出让合同纠纷也是可以仲裁的...
一般属于行政诉讼。最高法院认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项有将此类纠纷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趋向,但该行政诉讼法直到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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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要根据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确定纠纷的性质。如果双方是个人或企业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则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合同一方是代表国家的如土地局,市政动迁等,则属于行政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如果合同的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 1、《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2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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