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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1]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
你问的法院裁定书有效期的问题其实在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了判决之后,该判决书生效的,那么其效力就应该是永远的,对此并没有一个有效期限制。但如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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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所:成都市××街×号×单元×号(必须是现住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住所:成都市××路××号(必须是现住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公司需注名法定代表人和职务) 请求事项: 1、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已付房款的5%支付违约金11356元 2、返还首付款71480.18元,天然气入户费3950元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0年8月24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证据之一)合同约定,由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位于×××路××号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127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13平方米,公摊面积14平方米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2108.56元/平方米,房款共计238267.28元交付房屋时间为2001年3月28日,交房后180日内由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此外,合同对付款方式、面积差异处理办法、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均作了详尽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了首付款71480.18元(证据二)并同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事后被申请人擅自改变了该房的室内设计方案,且并未按合同约定事先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也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申请人 上述事实说明,被申请人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已构成违约,其行为已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会申请仲裁,望能及时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年×月×日
江苏省医疗期限的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一些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员工生病或非劳动者受伤治疗期间,企业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作年数不足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的连续工作年数不足2年不足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支付的连续工作年数不足4年不足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的连续工作年数不足6年不足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支付的连续工作年数不足8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那个行政非诉不予受理裁定书是咋样的?l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那个行政非诉不予受理裁定书是咋样的?gt;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若干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应当就是否准许强制执行作出裁定。根据若干解释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服是否准许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不能提起上诉,并且也未规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就导致实践中当事人(主要是被执行人)对准许执行裁定不服却找不到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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