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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处分权,当事人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之前,随时可以提出申请,无论是对全案撤诉还是只针对部分被告,其请求都是合法...
根据你说的情形,延期审理不等于说裁决结果不利于你,你现在仅仅是怀疑而已。尽管延期,但仲裁庭最终会开庭的,如果超过法定的60个工作日仲裁庭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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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是当事人信息 第二部分前几句和判决书的第二部分一样,即审判员姓名和适用的审判程序。然后就是XX于X年X月X日因某种理由依据某个法条申请追加被告。 第三部分是本院经审查认为,然后写明理由,然后是依据民事诉讼法某条裁定如下: 大体就是这样
一般如果裁定撤诉,必须给被告书面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法院调解书被告不执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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