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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对其备案的省级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后应向委托单位提交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其内容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的主要内容:(一)评估机构名称;(二)委托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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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评估有效使用原则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 对于土地用途的多样性,土地使用权决定了人们对土地使用权的利用情况,从使用情况来说土地使用权一定要获得更多的收益。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应与土地使用权地块的效用发挥具有直接的关系。应用土地使用权这个原则时,应注意一下三点: 1、应该根据当地城镇规划中的适宜用途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佳用途应该为商业用地; 2、土地使用权的有效使用原则还包括土地使用权上地块使用强度; 3、应用这一土地使用权原则,必须符合当前国家法律、国家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应当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成立由本部门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和聘用的专家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有关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调查组成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调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同时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会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资产评估机构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经营场所,应当书面告知迁出地省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在办理完迁入地工商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办理迁入备案手续。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办理迁入备案手续后通知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同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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