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股份企业不能强制股东退股。股东退股方式都有转让股权、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变更登记是为了...
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是不能退股的。 股份是股东将其资本以股的形式投入企业所形成的持股份额。而其资本投入企业后即成为企业开展经营,对外承担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是不能退股的。股份是股东将其资本以股的形式投入企业所形成的持股份额。而其资本投入企业后即成为企业开展经营,对外承担责任的资金保证,如果允许股东退股股东就意味着允许他将投入企业的资金抽回,这就使企业的经营资本减少,从而也使其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降低。因而法律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是不能退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虽然与一般股份制企业有着一定的区别,但从股份投资与管理这一点而言,则是相同的,因而原则上讲,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持股职工同样不能退股。《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股东不能退股。这就是说,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无论是职工,其他职工持股,如本人不愿继续保留股份,他可以按照企业规定,在企业内部进行转让,但不能退还于企业
不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只要求公司的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不是要求股东总数在二百人以下,股民持有某公司股票,不论多少,自然也是该公司的股东,只是一般散户持有股票量比较少,话语权可以忽略不计而已。 扩展资料: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 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公司破产清算,作为个人股份,按占比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如果有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新施行的《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充分体现了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