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律师解答 破产程序的执行及效力的规定是: (一)债务人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同时可能对债务人的人身进行限制; (二)债权人所有债权视为到期,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应当进行债权申报; (三)破产程序对民事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优先,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诉讼的中止。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国内的财产; 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予以承认和执行。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国内的财产; 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予以承认和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