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分公司注销后原总公司怎么赔偿?

2023-04-30
如果原单位与你解除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然后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原单位不解除合同,而是由新单位按以前合同继续履行,则无需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