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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借贷抵押合同关系中,抵押人只有在代替借贷人清偿了债务之后,才能向借贷人追偿,你问的当地的律师的说法没有错,现在你确实无权拉他的90万的...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核定征收的,可以不要发票。购买货物最好要发票,可以作为成本费用的入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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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程中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1条和第165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代为签订的,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到场签订合同的,代签人需要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以经公证,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可以自己垫付,1、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2、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地区等计算。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CIF、CFR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弦为界.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弦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这种贸易术语,那么国际贸易术语规定的风险分担原则优先于公约的规定,即风险划分以船弦为界而不是以交付单据(即交货)的时候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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