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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
工作中需要签订的,很多时候都是用人单位不愿意进行签订,但也有一些情况下是员工不愿意签合同,那么员工不愿意签合同怎么办呢?一、员工不愿意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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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议在规章制度里面明确约定,职工要限期签订,如果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企业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绝签订。8.建议在职工入职通知书中先列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并明确表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书面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拒绝签订的字样,防止职工将来有意拖延签订合同,企业承担不利后果。9.企业一定要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资料予以保留,并且保留期限不得少于职工离职后的一年,防止职工离职后的一年内随时主张双倍工资。
工作中需要签订的,很多时候都是用人单位不愿意进行签订,但也有一些情况下是员工不愿意签合同,那么员工不愿意签合同怎么办呢?一、员工不愿意签合同时,如何避免支付二倍工资。首先,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关键是要保留证据。例如,可以在入职时让员工确认送达地址或送达人,然后将劳动合同及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送达给员工;还可以与员工约谈并进行录音录像,以证明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不在用人单位一方。其次,加强劳动合同文本及签订流程的管理。例如,在给员工发放劳动合同文本时要求员工签收,由专人跟进劳动合同文本的签字、存档等工作。二、在员工不愿意签合同时,如何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首先,对于已经发现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赋予的解除权,早日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一方面能降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能把握用工的主动权,保持用工的稳定性。其次,从规章制度层面对以上行为进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1)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企业应做好《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员工本人最大的保障,争取员工的积极合作。(2)企业也可以制定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3)因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法院判断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使用者必须承担举证责任。(4)如果员工不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保留相关证据。如果与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要求员工书面通知不想签订劳动合同知员工,尽量记录员工不想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5)当然,企业根本防止法律风险的方法是不雇用不想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工人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工人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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