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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
这个可能是工伤,需要建筑公司和大老板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工伤,要做的是是收集相关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和受伤时间地点等。 工伤的索赔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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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一、正常情况下,工人在建筑工地干活是不签劳动合同的,正常就是雇佣关系。 1、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身体损害,其损伤应由雇佣他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包工头是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包工头挂靠在某公司,这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包工头没有资质的,发包方在对外分包建设工程时应审查分包人的相应资质,并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如果发包方明知包工头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赔偿的范围: 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
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工负伤,应由违法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用人单位承担该工人的工伤待赔偿责任。若是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购买的,用人单位需自己承担责任。
一般由雇主和包工头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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