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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保价物品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1-10-02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保价物品丢失或者损毁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失费的三倍。客户寄件,填写快递单时,其实已经与快递公司签订了运输服务合同,客户付款后,快递公司应按约定提供安全、准时的服务,由于快递公司的过失,在快递过失中客户的物品丢失或损坏,客户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2、未保险价格的贵重物品丢失的,可以要求成本赔偿。客户未做保价的贵重物品因快递公司过失而损坏或丢失,快递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客户没有保证价格,只是填写了快递单。但是快递单上的保价条款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由快递公司单方制定,而且对自己的免责行为作出了规定。因此,如果快递公司没有提示其中的免责条款,并说明义务,客户可以主张该免责条款无效,最高不超过收费的3倍。未报价的贵重物品,客户可依法要求快递公司成本赔偿。

相关法规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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