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可以参考以下回答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去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申请窗口咨询和填写表格(申请条件请登录市住建委网站查询),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发放备案表。 2、市和各区每年都要开展公租房摇号工作,您看到摇号公告或者收到摇号通知,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后再参加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3、公租房具备入住条件后,各区住保办会通知您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同时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还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对于公租房,政府相关部门是怎么分配的呢?为进一步提高分配效率,对于公开摇号选房后的剩余房源,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继续向备案家庭配租。如还有剩余,经批准后,可面向社会单位进行集体租赁或面向新就业职工专项配租。对申请集体租赁的社会单位也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以上是如何申请公租房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申请公司流程如下: 1、确定公司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3、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携带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资料申请登记。 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124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