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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赠予时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赠予过户,进行房屋赠予过户;否则,属于无效赠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予关系的成立,以赠予物的交付为准。房屋赠予过户,如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未办理房屋赠予过户,但赠予人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予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予有效,但应令其补办房屋赠予过户。根据《》及《省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房地产赠与归属于房地产交易范畴。作为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到房管部门办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 3、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 4、赠与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共有人); 5、受赠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赠予过户中的税费征收,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或者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关于房屋赠送费用的交纳问题: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受赠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只有经变更登记手续的房屋赠与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房屋赠与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合同;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行为即赠与人将房屋交给受赠人实际占有、使用,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在房产的赠与过程中主要发生的实际费用也不少,具体有公证费、登记费、房产评估费、契税等。具体要交多少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子无偿赠与需要交税吗的全部内容。进行房屋的赠与是需要签订房屋赠与协议书的,并且还需要经过公证程序。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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