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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税金。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11个类别,按次...
个人所得税是必须每月申报,所以一年申报十二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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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源泉扣税的原则,支付工资薪金的所得单位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单位必须履行该义务.具体如何履行.目前有申报和缴纳.即便是没有需要实际代扣代缴的税款,每月都需要办理全额申报.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你拨打12366咨询。
一、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
个人工商店生产经营所得税是每月申报还是每季度申报,具体看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各地的差异很大。一、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个人工商店的生产、经营收入应缴纳的税款,按年计算,按月预付,纳税义务人在下个月十五日内预付,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结算,多少补充。企业事业单位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应缴纳的税金按年计算,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结束后30天内缴纳国库,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别获得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收入的,应在每次获得收入后的7天内预付,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结算,多少补充。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方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行〔2006〕162号)第16条规定:个人工商店和个人独资、合作企业投资者获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分月预付的,纳税人每月结束后15天内进行纳税申报的季节预付的,纳税人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进行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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