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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遗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再次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遗失合同,可以在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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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暂时找不到合同,让合同另一方给一份合同复印件,理由是找到原件就还给对方复印件。再然后复印一份即可。还与不还原来的复印件是你自己的事。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购房发票,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如果购房发票丢失,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将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与原购房发票有同等效力。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房产合同丢失,且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已经办理预售登记,需登报声明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注销此前的预售备案登记。另外,无论是哪种合同,都应该保管好。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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