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行政事业单位因依...
在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中,行政事业单位确需使用追加预算等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应当按照第九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以及从尚未脱钩经济实体取得的投资收益,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取得的收入以及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处罚处分规定的,从其规定。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并负责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7人已浏览
1,500人已浏览
489人已浏览
4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