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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只能填写一个土地使用者,不能加名字...
土地使用证加夫妻名字是不可以的。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单独一个人的名字即可以表明,不能添加两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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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土地使用证上加名字。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法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录房地产所有权等法律事项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林木等定点。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房地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簿前记录申请登记事项,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
土地使用证加夫妻名字是不可以的。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单独一个人的名字即可以表明,不能添加两个名字。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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